以旧换新政策变了味 财政补贴款变成购物卡

    中国废品回收网:自从国家推出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内需的惠民政策以来,从去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群众的欢迎。但有读者反映,广州的一些商家在“以旧换新”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打了折扣,将惠民政策当成了商家牟利的手段。

    三次“以旧换新”都不让人满意

    很多广州市民都有过“以旧换新”买家电的经历,然而三次经历都让她感到不太愉快。

    今年4月,曾女士在珠江新城某商厦用旧洗衣机换购了一台空调。空调原价2700多元,曾女士按国家补贴10%的政策,从商家那里拿到了270多元补贴款,此外还有50元旧洗衣机的回收款。

    但在此后的空调安装中,仿佛是觉得已经让顾客占了“便宜”,商家的态度就马虎起来。工人们在墙上开的洞口过大,也没有按专业水准由内往外向下倾斜。洞口太大,工人带来堵漏的胶泥不够,就随意地用曾女士家装修时剩余的泡泡胶给堵住,说是保证不会漏水。

    没想到过了几天一下雨,因为墙洞开得不合理,又没有切实堵住,雨水就顺着空调管往屋里流,曾女士只好又花钱请人堵好了漏洞。一番折腾下来,不但损失了钱财,而且新装修的墙壁也遭到了损坏。曾女士很懊恼,自忖这优惠享受得不值,另外50元的旧洗衣机回收款也偏低。

    今年“五一”期间,曾女士又跑到另一家商场,用家里的一台21英寸的旧电视换购了一台新的液晶电视。商家说“以旧换新”的补帖款不能当场兑现,要拿到还需要等一段时间,要曾女士回家等通知。一个多月过去,迟迟没有得到商家的通知。曾女士前往催促,商家才让她到一楼前台领取补贴,然而前台给她的却不是现金,而是一张该店的200多元的购物卡,店员说是该店的规定,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都是用该店的购物卡兑现。曾女士不想纠缠,只得认了。

    6月中旬,曾女士再次来到这家商场,又用家里的另一台旧彩电换购了一台液晶电视,商家仍然要把补贴款换成购物卡。这一次曾女士据理力争,商家才以现金支付了补贴款。而且在这家商场的两次“以旧换新”,商家都没有支付旧家电的回收款,说是该店只给补贴款。

    旧家电回收款偏低

    记者在广州一些商家做的随机调查也表明,“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中被打折扣的现象比较普遍。市民认为,主要原因是有些规定弹性大,又缺乏有效监督。

    去年9月,广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与部分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召开家电以旧换新媒体通气会。市经贸委表示,将协调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对部分机型进行双重补贴,实现“国家补贴+厂家补贴+商家补贴”三重优惠,最高优惠额度可达产品原价的30%。但记者采访到的消费者都称没人享受到了这三重优惠。

    按规定,除“以旧换新”的补贴款外,商家还要支付顾客旧家电的回收款,但各地标准又不同。我省“以旧换新”废旧家电的回收价只有“参考价”:21英寸以下电视机每台折价30元,29英寸及以上每台折价75元;电脑台式机为60元,笔记本电脑为25元;洗衣机所有型号、类别均为80元;额度最高的是3匹以上的空调柜机,为430元。

    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商场,发现旧家电回收款的支付情况参差不齐。鹭江地铁站附近某商家只笼统地说是根据旧家电的折旧程度给几十块的回收款。而一家回收企业给出21英寸及以下显像管电视机回收款为17元,比省里的参考价少了近一半,有的商场更明确说旧家电没有回收款。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顾客,他们都认为旧家电的回收款偏低。以旧笔记本电脑为例,参考回收价为25元,“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最高400元,总计也不过425元。而在一些旧货市场,旧笔记本电脑的收购价可达千元,“以旧换新”还不如直接卖给旧货市场更划算。

    据记者调查,确实就有人以较高价格将自家的旧家电卖到二手市场,再低价买入更残旧的家电,拿它们去“以旧换新”套取优惠。在番禺从事废品回收行业的王先生说,政策实施以来,确有很多人专门买残旧电视去“以旧换新”;有些二手家电市场也因此玩起了猫腻,将顾客拿来的可用的旧家电调包,另用找来的残旧家电充数,把调包的旧家电重新倒卖,以此牟利。